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绍兴律师 > 陈泽玮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会退还吗?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20-10-04 浏览量:0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陈泽玮律师

陈泽玮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152-5758-835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