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关系解析
夏令营种类多选择前需细打探
对放下课本、进入暑期全面放松的孩子来说,很想与同学好友结伴参加夏令营。没有时间陪伴孩子的家长既不想让孩子荒废时间,又心疼孩子上培训班太辛苦,也认为夏令营是不错的选择,能得到社会实践和锻炼,又能提升孩子的综合能力。但如果在选择夏令营的时候,只听信夏令营组织方的口头承诺,结果,可能会事与愿违。本期,请赤峰学院教育专家及律师给家长和参加夏令营的孩子们提点建议,看看在选择夏令营前应该注意什么。
案件回放:去年暑假,红山区吴女士打算给上小学的儿子选择一个夏令营。她听了一个野外拓展训练协会在组织孩子夏令营的活动,又看了组织方的网页宣传。宣春中说:为期3天的草原之旅夏令营活动,能体验射箭、骑马、篝火晚会及音乐会,能吃到民族特色食品。看到这些,吴女士就动了心,一番咨询之后,就交了1100元的活动费用。一放暑假,就送儿子去这个协会参加为期3天的草原之旅夏令营活动。
可结果孩子经历的与组织方宣传的大相径庭。吃的饭蔬菜极少,宣传中说的三餐两点,三天里也只是吃到一个桃子和一根香蕉,喝了一盒纯牛奶。住的野外蒙古包四面透风,蚊子、虫子比比皆是,孩子被咬了一身疙瘩不说,还冻感冒了。
“本来想让孩子出去游学一趟,却变成了旅游,一点大学氛围没有感受到。”家长范女士说。她小孩上高一,本着让孩子感受名校氛围、激发孩子学习的斗志。范女士给孩子报了一个“未来精英”夏令营。孩子回来说到处旅游了,北大清华人太多,就照了一张相。“什么文化都没感受到,原来说的领导力培养、励志教育一点没有,范女士觉得很不值,可又口说无凭,钱也不能退
律师解答与建议:这种情况下双方成立的是一种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夏令营的组织方,应当按照当时的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没有履行或者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则属于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利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将违约方起诉至法院主张权利,但是在起诉之前应当搜集好相应的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上述案例这种情况,建议消费者在交钱之前,一定要与提供服务一方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在将服务费交付以后,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正式的收据或者发票,如对方有宣传单等,建议保留,以便作为日后主张权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