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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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如何处理?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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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遇到涉及第三人的债权债务问题,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时,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第三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呢?

重点解读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第三人的债权债务问题,不可能让第三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只能另案解决,不能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将涉及第三人的债权债务问题解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案外人以夫妻间的财产争议涉及其利益为由申请参加诉讼或一方当事人申请追加案外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准许。夫妻间财产争议确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可另行解决。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申请追加第三人或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典型案例

离婚诉讼中涉及第三人问题的,另案解决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结婚,2011年两人的结晶囡囡出生。张某自述在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不错,囡囡出生后,双方因为琐事不断争吵,甚至有时会动手。为了双方打架的事情,囡囡也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直到2014年张某与女儿囡囡从家里搬走。2015年年初,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李某在收到传票后在开庭时间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6个月后,张某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张某认为,夫妻双方的感情在多次争吵以及一年多的分居生活中已经完全破裂,双方没有继续生活的可能,法院应依法判准离婚。李某应诉,称夫妻双方在结婚时欠了很多债务,要求张某负担一半。法院审理时表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在该次离婚诉讼中不予审查,在第三人主张时另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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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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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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