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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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离婚的,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判归女方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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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以内的孩子都还处在哺乳期。而哺乳期内的孩子,因为涉及母乳喂养等成长方面的问题,法律特别规定在两岁之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才可改由父亲抚养。现实困惑谢某(男)和张某(女)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2013年3月张某生下孩子。谢某与张某两人有了孩子后矛盾日益增大,2014年9月,两人最终感情破裂。两人在协商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了争议,谢某和张某都希望自己能抚养孩子。

破解办法

张某作为母亲,只需要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孩子尚在两周岁内,就可以争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作为父亲的谢某,如果能够证明张某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如艾滋病等),或张某之前有吸毒行为,就可以以此证明孩子由张某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而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谢某无法证明孩子由母亲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则无法赢得官司。

证据及材料指引

1. 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证明子女的出生日期以及尚在哺乳期内。

2. 女方的病例、诊断证明等:证明女方有久治不愈的疾病。

3. 证人证言、戒毒证明等:证明女方有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行为。证人证言必须由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在接受法庭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当面询问后才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提供证人证言但是证人没有出庭的,证人证言在对方当事人不确认其真实性的情况下,会被法庭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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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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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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