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律师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职工因工负伤,输血染上其他疾病,是伤还是认定为医疗事故?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4
人浏览


法律咨询

刘某是某建筑公司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幸被钢筋插入脚底板,后送往医院抢救,因缺血过多,医院为其进行了输血,不料由于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刘某欲申请工伤,但不知道对于职工因公负伤,在抢救过程中因输血染上其他疾病的,是认定为工伤还是认定为医疗事故呢?

律师答疑

职工因工负伤,肯定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为工伤的情形,对职工此时的“伤”肯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负伤后,在抢救的过程中由于输血染上其他疾病,则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输血染上其他疾病”,很显然已表明了责任主体,对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应当由医院承担责任。


以上内容由张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越律师咨询。
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244人好评: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