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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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对于生父母实在无力抚养的孩子,可以收养吗?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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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哥哥与嫂子有一个五岁大的儿子名叫亮亮。不久前嫂子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长期吃药才能遏制病情。但是因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哥哥他们夫妻二人只能到外地打工,一年多才能回来一次,根本没有办法照顾亮亮。为了照顾亮亮,让他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哥哥想让我和丈夫收养亮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收养亮亮吗?

律师答疑

我国规定,对于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的亲属和朋友可以抚养,但是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不适用收养关系。针对您所说的情况,您的哥哥嫂子要外出赚钱为母亲看病,没有时间和精力照看孩子,您作为孩子的姑姑,可以抚养亮亮。但是依据的的规定,在抚养亮亮的同时您与亮亮不适用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也就是说,您可以抚养亮亮,但是不能收养,您对亮亮是出于亲人之间的照顾,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收养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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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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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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