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律师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先出险后年检,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1
人浏览


法律咨询

王某为自己的私家车投了保。某日,王某的车在加油站与另外一辆车发生碰撞,致使对方车上人员受伤,交警人员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责。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王某在出险时未参加车辆管理机关的年检为由拒绝。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对吗?律师答疑

第一,机动车辆是一种高风险的运输工具,国家对其实施强制年检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车辆按期参加年检并合格是车辆上路行驶的法定条件,未年审而继续上路行驶,是一种严重的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不应对其严重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提供保险赔偿。第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对车辆实施强制年检制度,是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一种法律制度。《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31条规定:“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中国保监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解释此条款时说明如下:“保险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单无效:……保险车辆达不到国检GB 7258-1997《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间内未经年检。”根据以上分析,机动车辆只有通过年检才能达到《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的“安全行驶技术状态”,才能符合保险合同成立有效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在保险期间,机动车辆不处于通过年检的合格期限,那么,该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内容由张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越律师咨询。
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244人好评: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