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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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律师为您解答: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可以自行扣押肇事车辆吗?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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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昨日,任某在驾车途中不慎将路人张某撞伤。张某担心任某畏罪潜逃,因此擅自扣押了任某的轿车。请问,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否自行扣押肇事车辆?

律师答疑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通过自行扣留、夺取对方的财物或限制其人身自由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在法律上叫自力救济。自力救济的行为因存在不确定性和危险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已经逐渐为公力救济途径所取代,变成通过行政措施或诉讼途径解决。只是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不及时采取自力救济措施,将使其权利以后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法律才允许当事人采取自救措施,但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报案,其采取的措施只能是扣留财物或暂时限制对方人身自由,而不能有过激行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处理,但大部分情况还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无论是自行协商处理还是由交警部门解决,当事人之间没有自行采取任何措施的权利。因此,对于肇事车辆,受害人不能私自扣押,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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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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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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