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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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拒绝当事人查阅事故处理案卷,该怎么办?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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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某日,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在送客人的途中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存在争议便报了警,在交警部门的参与下,制定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张师傅负全责。张师傅对此不服,想要查阅事故处理案卷,不料遭到拒绝。试问,交警拒绝当事人查阅事故处理案卷,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享有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如果办案交警当事人拒绝查阅相关证据,可向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反映;如仍不能解决,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申诉,也可向公安督察部门投诉。如果当事人的法定知情权仍然得不到实现,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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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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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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