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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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半年仍刷女友信用卡男子犯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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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龄女子晓娇(化名)在旅游中与刘某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却不想在恋爱一个月后,刘某竟将晓娇手机中的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设置为免打扰后盗刷晓娇的信用卡,事情败露后二人分手,半年后晓娇的信用卡再次被刘某盗刷。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房山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初,刘某在大连旅游时结识被害人晓娇,2015年8月中旬二人发展成恋人关系。2015年9月初,刘某来到北京找晓娇,在这期间,刘某竟起了歹心。刘某发现晓娇常用信用卡刷卡消费,便想办法偷偷从晓娇的信用卡中透支消费。

  为了避免被发现,刘某趁晓娇不注意,将晓娇手机中某银行发送信用卡消费记录的短信息设置成免打扰。之后,刘某又想办法拿到了晓娇的这张信用卡。2015年9月,刘某持晓娇的信用卡在北京市房山区的一商铺内消费6000元。后来,晓娇还是发现信用卡中少了6000元,在质问刘某后,刘某承认是他将钱消费了。男友做出这样的行为让晓娇很失望,9月底,晓娇与刘某分手。在分手时,晓娇因被与刘某的感情纠葛所困,忘记了要求刘某归还信用卡。晓娇没有想到,在分手半年后,刘某竟再次偷偷用她的卡消费。2016年3月,刘某在某网站购买商品,分两次透支晓娇信用卡内的1579元。晓娇发现后立即报警。

  2016年5月,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为取得晓娇的谅解,刘某将所获赃款退还给晓娇。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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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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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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