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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送一的赠品有瑕疵能否要求更换或赔偿

来源:孙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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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一送一的赠品有瑕疵能否要求更换或赔偿

如果赠品的瑕疵不足以影响正常使用的,则不能要求更换;如影响实际使用的,则可以协调更换;如赠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受损的,可以主张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错误的。《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中规定,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是: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自行车、彩电等18种商品;

(2)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可见,商品售出,消费者完全有权就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向销售者交涉,而销售者也完全有义务实行“三包”,不能采用“商品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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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孙超
  • 执业律所: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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