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争抚养权吗?
司法实践中,离婚的时候就要处理好未成年人的抚养事宜,如果已经离婚了的,那必然是已确定了抚养权的归属。
考虑到孩子和父母的客观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法律为变更抚养权预留了空间和机会。
但不意味着,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件易事。
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情形,且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建议优选的方式,是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起诉才可解决。
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变更抚养权: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后一款是弹性条款,防止出现无法被列举囊括的情形。
可见,离婚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但理由充分和证据确凿是关键因素。
法院在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中,通常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这是基于考虑保持孩子已经习惯的生活状态,和维持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所以,父母一方对直接变更孩子抚养权有迫切要求的,最好是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如果双方关系紧张,预判日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离婚阶段尽可能争取。一来减少诉累,二来减少对孩子的二次伤害,避免给孩子造成更严重的心灵创伤。离婚没有赢家,只是看谁输得更少,虽然婚姻破碎已成既定事实,做不成夫妻,但还是孩子的父母,尽最大可能给孩子完整的爱护仍然是双方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