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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两个孩子怎么判?

来源:黄运媚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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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考虑: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如果有两个以上孩子,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情形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或若干个孩子的惯例判决。

如果一方举证证明另一方不适合抚养孩子,而自己的经济能力、时间和身体健康等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属一方抚养。

 

法院主要综合考量的因素

一、孩子年龄

(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一些特殊情形可随父亲生活。

所谓“特殊情形”,一般是指母亲有其他情形之一:

--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2-8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三)8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征求下孩子的意见。

 二、经济能力、时间、教育能力 

在培育孩子的用心程度上。看孩子自出生以来的衣食住行、学习教育、兴趣培养等主要由哪方照顾和陪伴,孩子对哪方感情非常深厚和依赖。

在经济能力和时间上。看哪方拥有较为稳定的工作、较高的经济收入,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质量,上班下时间较为规律,能给孩子充分的陪伴和照顾。

在教育能力上。看哪方受教育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能够更好地帮助孩子的学习和教育。

在对孩子的身心教育上。看日常对孩子是否为正能量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和积极的生活态度,直接抚养孩子是否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除经济能力外,一方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未成年人抚养计划》

如果一方将自己离婚后的职业规划、居住地址、对孩子的教育规划、购买社会保险获得基本保障、财产储蓄计划等各方面,书写详细、科学、可供执行的《未成年人抚养计划》,供法官看到自己培养孩子的决心和用心,将会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加分项。

 五、有无其他家人协助照顾孩子

如果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当,但是子女已经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多年,而老人有能力并且愿意协助照顾孩子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老人的能力,可通过以下方面证明:有充分时间,有无固定房产、退休金、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能给予协助等。

综上所述,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只遵循一个原则: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而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不仅看经济能力,而是含经济、时间、精力和用心程度在内的综合考量。

不论是否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均无法改变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同样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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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黄运媚
  • 执业律所:江苏元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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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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