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佑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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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毕佑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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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法,是我们常见的,也是使用比较多的一部法律,而且与我们每位普通劳动者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我们要更多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们介绍几种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本单位患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关于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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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佑林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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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23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毕佑林
  • 执业律所:广东金卓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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