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权律师

吴红权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来源:吴红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21
人浏览

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法律上的借条和欠款的定义:

1、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2
、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借款无能力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工具/原料

·        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        欠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实为民间借贷而出具的欠条

·        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的却是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人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2年。

 

以上内容由吴红权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吴红权律师咨询。
吴红权律师
吴红权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478人好评:1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环球商务中心2301室邮编:226200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吴红权
  • 执业律所: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07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南通
  • 地  址: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环球商务中心2301室邮编:22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