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纪豹律师

陈纪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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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什么情况属于二次起诉离婚

来源:陈纪豹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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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在进行首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为了婚姻关系,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也就可能导致当事人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起诉,那么什么情况属于二次起诉离婚?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二次起诉离婚的费用如何计算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属于二次起诉离婚

  该种情况发生于当事人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并未判决离婚,这导致了二次起诉离婚的发生。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情况,这些情况皆属于起诉判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什么情况属于二次起诉离婚   

  二、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即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被告均有权利起诉。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费如何计算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为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况属于二次起诉离婚等相关内容,相信看完后大家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内容有了较深的理解。小编友情提醒,两人能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实属不易,婚姻需要双方的共同维护,且行且珍惜。

以上内容由陈纪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纪豹律师咨询。
陈纪豹律师
陈纪豹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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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纪豹
  • 执业律所: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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