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抢劫罪与盗窃罪
来源:载坤刑辩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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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要求”数额较大“(一般情形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
2、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
1)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
2)聚众打砸抢,抢夺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窃罪定罪处罚: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抢夺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产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3、盗窃罪的成立:
1)”数额较大的“:通常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多次盗窃“:2年内盗窃3次以上。
3)”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5)”扒窃“:旨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求携带凶器实施,不要求窃取数额较大的财务,不限于扒窃体积微小的财务,不需要行为具有惯常性,不限于秘密窃取,包括公开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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