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武汉律师 > 查琪琦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劳动仲裁之试用期

作者:查琪琦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2 浏览量:0

试用期的打工人往往因为入职时间短,权益被侵害后拿到的赔偿和花费精力不匹配而放弃维权。但试用期维权难度并不大,你们和正式员工一样受法律保护。正好最近咨询试用期维权的朋友比较多,把试用期可能遇到的问题完整给大家讲一遍。

1.试用期的期限。

一般来说,只要是在一家公司这样连续工作的话就是说基本上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不管是不是是换新岗位。如果离职又入职能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是有争议的。

2.违法约定试用期。

不少公司会在试用期满后延长,就有朋友认为延长试用期属于二次约定试用期,是违法行为。这个问题应该分解看,有三个角度:

(1)如果说那些延长后的一个试用期超过了法定试用期的期限的话,就是不合法的。

(2)如果说是在试用期满后这样才延长之前的试用期,也是违法的。

(3)如果说延长这个试用期呢没有征得一个劳动者的同意,同样是不合法的。

所以,只要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而且是劳动者本人也同意,我认为那么这种情况呢算是属于双方都同意对原劳动合同的一个变更,这样的话是没有违法的。

3.如果公司违法约定了试用期,那么你就可以这样维权。

法律规定两种情形:如果是之前约定的一个试用期还没履行,那么是可以去投诉的。如果是不合法的所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的话,法律的规定是你可以要公司按照试用期满的工资赔钱。

看到这你可能想问赔多少?赔多久?

很简单,就是赔你试用期满的月工资,违法了几个月赔几个月。比如你劳动合同签了5年,公司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如果多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的话,那么公司就要赔你一个月的工资。

但是从实践来说,一般情况下可能不存在要求公司改正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而且大多数人试用期没满一般不会离职,不离职就不会跟公司有冲突,即使是公司确实违法约定了试用期,那么可能最多也是跟公司商量,不可能直接去投诉。

或许对于多数打工人来说,多约定两三个月的试用期可能也是没什么,大不了可以忍忍。往往不能忍的是好不容易熬过了试用期,或者快熬过了试用期又被公司辞退,那么下次,我会教各位打工人应对这类情况的维权索赔,敬请期待!


查琪琦律师

查琪琦律师

服务地区: 湖北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80-6262-119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