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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交易的那些事(下)
作者:查琪琦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量:0
关于房产交易的那些事!(下)
一、“五证”、“两书”是什么意思?未完全收购商业住宅的风险是什么?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筑启动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出售前);“两本书”是指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操作手册。风险:1、业主必须获得所有权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了获得产权证书,如果应支付转让费,则应支付额外款项,以及3、它只能获得访问权,不能获得所有权证书,也不能进行交易;4、政府可以以非法建筑为由将其强制拆除。
二、如果地产发展商刊登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他们是否须负上责任?
销售广告和促销材料只是开发商为吸引买家而做的某种广告。如果广告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即使没有进行宣传,开发商通常也不对此负责。但是,对房价和购房者是否买房有重大影响的内容被省略了。
《广告法》第37条规定:(1)房地产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买家应该能够证明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部分虚假的,这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是主观和故意的。这是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假设。(2) 买家被欺骗和误导。因为信任(虚假)广告并对广告中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而购买房屋的买家是被欺骗和误导的。如果购买者在购买房屋之前知道或应该知道广告是虚假的,或者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那么他不能被视为被欺骗或误导。(3) 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如财产、金钱和生命。(4) 损害与虚假广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换句话说,正是虚假广告误导和误导了购房者,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换句话说,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