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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何义务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量:0

一、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租的时间支付租金。这是最基本的。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何时交付租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期不满一年的,在租赁期满后交,如果租期超过一年,每超过一年就交一次租金。如果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该妥善保管好租赁物,如果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的,造成租赁物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譬如租赁该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你就不可以用来经营生意。如果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来使用租赁物而让租赁物受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它物
  如果租赁的房屋装修,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就擅自装修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通知义务
  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如果承租人没有及时通知的,导致出租人不能及时补救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付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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