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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是否构成欺诈罪

来源:许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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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履行合同一般是不会构成欺诈的,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形是行为人没有履行能力,但是诱骗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是使用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的。

  一、不履行合同是否构成欺诈罪

  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只是属于民事违约,而不构成诈骗。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构成《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和完全不履行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和完全不履行的区别如下:

  不履行合同是指不履行合同中的所有义务,而不完全履行是指部分已经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两者违约的程度不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有什么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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