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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量:0

男方提出离婚,若无法律明确规定需要给付补偿的情况,则女方一般无权主张男方向其支付补偿金。

首先,若男方有婚内错过,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况(一般最常见为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男方予以少分或不分。另外, 女方还有权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赔偿。另外,若男方有上述行为,女方可以据此主张男方不适宜抚养孩子,再结合其他证据,从而达到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目的。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8条规定了家务劳作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女方在婚内对子女、老人照顾较多,或协助对方工作等,为家庭付出较多的话,有权请求男方支付其家务劳作补偿金。

最后,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在特定情况下女方还有权请求男方向其支付经济帮助金、经济补偿等等。

综上,在有确凿的证据以及确切的事由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向男方请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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