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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父母如何才能将房产稳妥地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0

在我们生活中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很复杂。很多读者对《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方面的相关规定非常关注。“民法典对继承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外甥、侄子等亲戚都拥有继承权?”“如何才能将房产稳妥地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今天执业多年的婚姻律师就一起来聊聊这个问题。

通过遗嘱或提前过户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述继承方式有先后顺序,如果亡者生前立下遗嘱,或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内容来继承。但注意「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不同,后者是指和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签。反之,如果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均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顺序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此外,“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外甥、侄子”等亲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这类亲戚属于间接的代位继承人,只有当法定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时,才由代位继承人来继承。

有效遗嘱确立有说法

立遗嘱必须注意几点:首先,遗嘱的内容一定是针对被继承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的财产做处分。比如一套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处分的只能是这套房子被继承人的份额部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无效的情况,比如:被继承人年老体弱,此时立下的遗嘱难免会有疏忽,在执行继承时候难免会出现问题。在此家理律师事务所易律师也提醒大家:如果想让遗嘱有效建议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遗嘱是最难推翻的。但是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新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已不再具有优先性,即使有公证遗嘱,最终具有效力的仍然是最后一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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