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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判给对方后,我还能接回自己家短住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量:0

问:我和我前妻是开庭前和解离婚的,当时她说把车子卖掉了,我想卖都卖掉了,就没去追究,卖车子的钱也没问她要,离婚和解书上也没有关于车子的任何描述,我不知道当时书记员有没有对此有何描述!离婚后我发现其实车子并没有卖掉,这样的情况我还能提出诉讼分割该车吗?我需要掌握什么证据吗?

答:其实吧像现在这种情况在离婚调解书中没有车辆的体现,但是如果说在庭审中提及到车辆问题的话,我建议您呢首先先去把当时离婚案件的档案调出来,看看笔录中到底有没有提及到这辆车,如果说提到这辆车的话,那在笔录里面有没有写明您是已经放弃这辆车的所有权的?如果说在笔录中没有涉及车辆或者说是在笔录中涉及的车辆,但是没有明确写明您放弃对车辆主张权利的话,其实现在您是可以在起诉要求分割的,而且这个起诉他也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呢在这个立案的时候人是需要拿到车辆的证据,如果能够拿到这种证据的话就可以。

 

还有个问题,在离婚和解书上只写享有探视权,在不影响孩子学业的前提下,现在前妻根本不让我把女儿接回家短暂的生活,孩子七岁,我该如何?

这个探望的问题其实在我们实践中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很多人他在离婚的时候,虽然说是在离婚协议判决书调解书上明确一方是享有探望权的,但是呢他却没有明确到底应该如何去行使这个探望权,而且在实践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可能会处于很多不同的心理,并不会配合另一方去行使这个探望权,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在离婚调解书中只是写明了享有探望权,但是并没有写明这个探望权如何行使,比如说我是每周周几就可以去探望这个孩子呀,孩子我是否可以接送啊,那我节假日是如何探望孩子的呢,这些如果说没有写明的话,它其实会导致实践中是难以去被执行的!

因此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是可以先去起诉一个探望权纠纷,先把探望权到底如何去行使,比如说我到底是周末周六能不能看孩子,我周六如果看孩子的话能不能把孩子带走,把这些全都给他明确下来之后,如果说对方在不配合执行的话,您是可以直接凭借这个探望权的判决书或者说是调解书向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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