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律师

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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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房产小知识17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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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继承中,有无遗嘱对继承存在较大作用,房产的继承出法定继承外,还存在着遗产继承,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适用遗嘱继承

 

2、在房产继承中,有了遗嘱并不一定按照遗嘱继承,也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其关键看该遗嘱是否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只说明了自己有多少财产,但这些都以何种形式存在、财产在何处都未说明,这样的遗嘱很难得以实现。比方说,只在遗嘱中表明自己有多少存款,却无法确定钱存在哪个银行,存单放于何处。

 

3、在房产继承中,是否遗嘱需要子女们的同意,事实上遗嘱是立遗嘱的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系个人处分行为,只要所立遗嘱属于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就是有效的。该所设遗嘱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同意。遗嘱生效与否与继承人是否同意遗嘱内容无必然联系。

 

4、在房产继承中,房产所有权转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不需要进行房产的变更登记。

 

5、但凡是老人直系血亲就可以得到遗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第三代人不能继承相关份额。因此,在第二代人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留下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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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谦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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