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李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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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推定具有过错,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因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推定具有过错,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对于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教育机构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因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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