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武汉律师 > 杜红涛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网络交易环境下,卖家应注意的买卖法律风险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17 浏览量:0

    伴随着微信、支付宝等一系列网络交易产品的普及,互联网贸易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选择使用微信、支付宝、美团等程序完成交易。但在日常生活中朴素的交易思想却很容易与网络交易实际内容产生冲突。因此,该如何如何正确的规避网络交易中的风险,也逐渐成为了当今的热点问题。

    

     第一个法律风险,在微信上完成的交易是否能立案?

     

     微信作为聊天和支付一体化的工具,是许多电商最常使用的交易工具。通过在微信上添加好友,与买家进行商讨,并通过快递发货的方式完成交易已经成为了许多小微企业的常用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虽然快捷便利,但却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一旦买家违约,作为卖家的电商往往很难立案成功。主要原因是无法找到明确的对象作为被告。微信并没有要求用户强制进行实名,因此在微信上完成交易若没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佐证,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法院很难确定明确的被告。从而导致诉讼程序难以进行。

     

      因此,电商如果需要在微信上完成交易,作为卖家需要交易方提供明确的地址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作为有效证据材料留存。


     第二个法律风险,没有签订合同,只留有货单能否立案?

     

      许多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法律风险意识的不足,常常只会与交易方签订一份货单。对于货单在我国相关交易法律中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其作为法律证据的效力是难以判定的。如果货单上有着双发签字,并有其他的辅助证据证明。货单才能作为立案依据。而部分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仅有一个供货单作为证据法院通常会以证据不足为理由,驳回起诉。


       因此,在交易过程之中应尽可能的与对方签订合同。若未能签订合同也需要留下多种证据证明交易的对象与过程。

杜红涛律师

杜红涛律师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81-6230-6498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