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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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信· 类案裁判规则(一)
非原创(法信) 发布时间:2021-01-04 浏览量:0
1.加油站员工因疏忽,加错油致使车辆受损的,加油站应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唐某某诉勐海县勐遮某某加油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要旨:加油站员工因疏忽,加错油致使车辆受损的,其行为与车辆受损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具有过错,对受害人车辆受损合理损失,加油站应予以赔偿。
【审理法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人民法院
【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案例指导2019年11月19日
2.“众包骑手”与外卖平台成立劳务关系,在执行配送任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由外卖平台承担责任,“外包骑手”的侵权责任应当由第三方配送公司承担——小度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崔保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在外卖平台注册的骑手有着“众包骑手”“外包骑手”与“平台骑手”的不同身份,其中“众包骑手”与外卖平台成立劳务关系,在执行配送任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由外卖平台承担责任,“外包骑手”的侵权责任应当由第三方配送公司承担。
【案号】(2015)沪02民终5128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34辑(2019.4)
3.单位应当对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徐某某诉周某某、某街道办事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要旨:公务员因履行职务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损害的,单位应当对该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法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11月8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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