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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非原创(百度)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量:0

有限合伙人(LP, Limited Partner)即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
普通合伙人(GP, General Partner)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
2)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负责,一般有经营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人不负责经营,没有经营报酬,只根据出资份额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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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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