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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肇事后,如何不让对方提车?

来源:康福臣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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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发生后,一般都会给受害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交通警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一般都先会采用行政强制的措施,对肇事车辆进行扣押,用于进行痕迹及责任鉴定。在这个期间受害方是不用担心对方把车提走的。

作为受害方,一方面要面对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另外一方面还要随时关注肇事车辆的状态。要向办理案件的交警问清对方的投保情况和违章情况。这样可以为自己的损失提前做打算。

倘若对方车辆未投保任何险种,或者即使投了保却存在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受害方就要及时起诉,申请法院对车辆进行就地查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或者少受损失。

反之,损失在 保额内就没有必要保全对方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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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大街122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康福臣
  • 执业律所:河北福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3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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