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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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年休假小船不要翻!—五一特辑(一)

来源:姜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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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年休假小船不要翻!

                    —五一特辑(一)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12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11日起施行。

一、谁享受这待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享受多长时间?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跳槽后该咋办?年休假咋计算?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四、年休假影响其他假吗?比如婚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哪些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⑴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⑵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⑶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⑸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⑹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六、未休年休假工资咋结算?

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而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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