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必要要素
一、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必要要素
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
1.合同订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是相互独立的权利主体;
2.双方当事人必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时间规定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成立后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