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彬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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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你想好了吗?

来源:张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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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独生子女增多,不少家长为孩子置办了房产。近几年来,未成年人购房的比例有明显增加。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孩子的名下,是当事人的权利,但需要提醒的是,这样的“小鬼当家”其实隐藏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对此,律师就几起典型案例解析此类法律风险。

  写上孙子名字老人房产难抵押

  案例:

  67岁的老王有一套房产,他本想过户给儿子,但在办理过户前,儿子却闹起了离婚。老王担心房屋过户后儿子一旦离婚,房产会被儿媳妇分走一半,于是在过户时房产证上写上了13岁的孙子的名字。

  去年年底,老王患病急需用钱,他想把房产抵押贷款救急,却因房产证上写的是孙子的名字遇到了麻烦。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由于老王的儿子儿媳才是孙子的法定监护人,儿媳若是不同意,老王很难将房子进行抵押。

  解析: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魏亮律师表示,实际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必须证明自身具备监护权、证明处分房产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为,还需进行一系列的公证等。而离婚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相关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存心阻挠,不予配合,将会让房产处分变得更加困难。

  房子登记孩子名下离婚难分产权

  案例:

  张先生与李女士婚后于2009年购买房屋一套,并将该房屋登记在当时才3岁的儿子名下。2011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到法院离婚,并将该房屋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予以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他们自愿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应属于民法中所规定的赠与行为,应将该房产认定为其子的财产,张先生与李女士不得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在其儿子年满18周岁之前,该房屋暂由获得该小孩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解析:

  魏亮律师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因此,在生活中,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从法律上说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应当征得全体监护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证明该处置行为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如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所需,否则相关处置行为应为无效。

  儿子抵押房产父母无权阻止

  案例:

  2006年,赵先生与妻子将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17岁的儿子赵某名下。去年11月,大学毕业后急于创业的赵某将该房屋抵押给了银行,从银行贷款50万元。后赵某未能按期偿还该笔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赵某按约偿还贷款及利息。赵某的父亲提出,赵某并非实际的购房人,其未经父母同意即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该抵押合同应为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名下的财产拥有完全的自行处分权。银行与赵某所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民事行为,银行作为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赵某发放了贷款,其与赵某签订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父母的起诉。

  解析:

  魏亮律师指出,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在孩子成年后,如果在未经父母或长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将该房屋抵押、出售,这些行为都可能会给老人的居住、养老等造成重大影响。


案例来源:江南都市报




观点汇总:


为子女买房,甚至将房子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以下或许是你的理由:

  一是个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还能给自己保留一部分东山再起的资本;

  二是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三是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与、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

  四是作为孩子的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其婚后被配偶分割。

  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有一些好处,但是这些弊端,你同样不可忽视。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公积金缴存人或其配偶,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

  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买房署名字需谨慎,大部分的中国父母都是一辈子在为子女操劳而很少考虑自己。这里,不是在挑拨子女或者夫妻关系,儿孙自有儿孙福,在买房这样事情上,有条件的父母还是应该多多为自己考虑,让自己养老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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