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慧娟律师

宁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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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山西-太原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债权债务

哪些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来源:宁慧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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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宁慧娟律师:15135142866

    有很多离婚当事人咨询时会问“宁律师,你看我这个离婚官司能赢吗?”“宁律师,你看我已经第二次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宁律师,对方对我实施家暴,我要求离婚,法院会支持吗?”······对于上述种种疑惑,今天,我将就此专题做一个解答。

首先,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这也就意味着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有离婚的权利和自由。

其次,法律赋予的离婚权利,如何行使呢?我国《婚姻法》对此规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是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如下:

序号

具体情形

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序号

具体情形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0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1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确无下落的。

12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以上内容由宁慧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宁慧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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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宁慧娟
  • 执业律所: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40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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