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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对其享受股东权利的影响

来源:缪红琰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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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分取红利的影响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二、 对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影响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 对首次股东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的影响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四、 对股东会会议表决的影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对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影响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 对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的影响

公司解散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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