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功平律师

彭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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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证券投资,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关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基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下的思考

来源:彭功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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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让生活更美好,随着我国城市化比例的逐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这些都是离不开农民工们的汗水和鲜血。但我国的一些农民工的现状,却发现有很多的现实让他们流汗之后又流血,流泪。

本文以建筑行业为例,分析农民工的现实状况。

1,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绝大部分的农民工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老板是谁,都是通过一些熟人介绍给包工头,然后在包工头下面做事。因为我国目前的用工市场绝大部分都是买家市场,今天有事做,就有工资,明天没事做,就没有收入。许多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最怕阴雨天气,和冰雪天气。对于他们的收入的不稳定,这个在制度上,也是把他们划分为临时工。为了能够让企业能顺利的向前发展,让中国建筑能够走向世界前列,规避劳动合同存在的风险,绝大部分的施工单位都是不愿意聘用农民工在自己的公司下面,

2,人身财产权益没有得到保护;

      很多建筑工地由于施工环境的安全措施配置不到位,而很多工地上的安全措施都是过于形式,导致很多的安全事故都是令人触目惊心。而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事故指挥操作不规范。而大部分的施工单位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少数施工单位也只是象征性的给自己的劳务派遣的员工购买了商业险。

      而农民工讨要工资的事情也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他们幸苦一年到头,只是想要会自己的血汗钱。很多农民工因为包工头没有拿到钱,然后就顺理成章的认为自己就应该等到包工头拿到钱之后再发。

3,社会保障权利没有得到保护;

      绝大部分的农民工在名义上都是属于劳务派遣过来的,由派遣单位来承担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但实际上大部分的都是包工头自己通过关系招揽进来的,甚至连一些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也是通过派遣劳务外包的形式过来的。究其原因,是施工单位为了提高自己内部的员工的福利待遇,控制自身内部的员工数量,减轻缴纳社保福利等压力和降低用工方面的风险。


目前体制下劳动者权益的具体保护措施:

1,对于包工头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协议,或者只是通过关系渠道到老板这里来做事的,建议尽量搜集好相关证据,每天的出勤记录做好登记,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服,安全帽子,安全上岗证件等。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记得及时抢救并记得报警处理避免后期搜集证据难。

3,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要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要求追究施工单位的行政责任。

4,对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可以抓住机会跟老板和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并注意搜集好相关的这证据

5,对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不满(很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能会办事拖拉或者故意不作为),不要再继续跟其纠缠,注意抓紧时间,一方面跟律师咨询,如果自己有时间和经历,可以考虑跟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让律师给予一个诉讼指导。或者把基本的案情告诉律师,让律师来进行分析到位之后,再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

6,对于发生了安全事故的,不要为了尽快能够拿到钱,就直接和施工单位签订协议,永不追究。虽然从法律上讲,这样的协议是属于趁人之危的,可以要求起诉撤销,但实践中极为困难,一旦协议的内容对自己不利的话,后面要补救就会显得比较麻烦。

7,如果包工头的个人财产没有问题的话,可以在拿不到钱的情况下,让其写一份欠条,以便后期可以作为债权来追偿。

8,对于施工单位违反分包或者其他违规操作的情形,要知道搜集证据,可以作为将来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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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功平律师
彭功平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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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彭功平
  • 执业律所:湖北金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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