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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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什么方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量:0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提醒您,关于抢劫罪的罪轻辩护要点可从以下四点出发进行辩护:
1.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故意,即行为人在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时是否事出有因,所要之财产利益是否在刑法领域被认可;
2.客观上使用的暴力、胁迫行为是否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行为人之暴力行为与取才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是否当场取得财物;
4.在案证据对于认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