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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某某与湖南某传媒有限公司演艺经纪合同纠纷一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量:0

湖南某传媒有限公司以殷某某违反演艺经纪合同,诉请赔偿巨额违约金,殷某某及其家人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咨询几个律师,均认为没有免予赔偿金违约金的可能。本律师细致分析了证据,发现一是签订合同时殷某某年龄尚未满18周岁,且为刚出校门的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人;二是湖南某传媒有限公司违约在先,且没有履行合同义务。鉴于此,本律师果断为委托人提起反诉,反诉请求被法庭全部采纳,为殷某某获得最大的利益保护。


刘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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