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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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给个人合不合法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0
一、公司借款给个人合不合法
公司可以将资金出借给个人。《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所以对于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进行了定义,明确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
公司借款给个人的借条应写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个人的姓名、住所;借款的用途、金额、币种、日期;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逾期还款的责任等事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公司借款给个人要交税吗
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个人要不要缴税有以下情况:
1.无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一般是涉及缴税的;
2.有息借款给非股东的个人,包括员工或其他人,需要按照利息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3.无息借款给股东,一般是不交税的,但是如果一个自然年没有归还,需要缴纳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的;
4.有息借款给股东,一个是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