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律师

黄强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来源:黄强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03
人浏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1]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以上内容由黄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黄强律师咨询。
黄强律师
黄强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456人好评: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成都市郫都区永安巷2号,成都市看守所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黄强
  • 执业律所:四川淳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70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成都市郫都区永安巷2号,成都市看守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