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娟宁律师

霍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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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综合

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

来源:霍娟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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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造成这些情况产生的原因有四种:
  第一种是由开发商造成的,这是主要原因,也是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一种,如上面所列的第1—12种。
  第二种是由购房者本身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2一16种。
  第三种是由于房产证办理部门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7种。
  第四种是由代办人员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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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霍娟宁
  • 执业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1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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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区西长安街绿园大厦A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