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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爸妈,原来你们只是把我当筹码!

作者:刘琬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量:0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的女律师,经手的离婚案件不胜枚举。


有人就问我:“阅人无数”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我回答说,很难受,难受的不是说需要介入一段段说不清楚的因果关系;


而是看到很多父母在离婚时把孩子当做获取财产的筹码。



1



徐兰(女 化名)与张平(男 化名)两人相识于武汉,徐兰来自湖北周边的一个小乡村,张平武汉本地人,家庭条件比较优渥。


张平父母当时也看中了徐兰的“淳朴”,便同意了的这门婚事。


就这样,徐兰和自己预想的一样,嫁给了有钱人,和张平于2004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在2005年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婚后,婆婆和岳父觉得张兰也确实“淳朴”,值得信赖。便放心把家里的钱财都交由媳妇儿打理,两老还出钱给双方买房,买车,开公司,一家三口的生活费也一直由两老承担。


小两口在父母的帮衬下,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徐兰发现张平父母对两人钱财的掌控是越来越严格,从父母手中除了可以拿到平常的生活开销以外,便再没有多余的钱财可以用来干其他的事情。


几年后,徐兰终于忍不住了,在2012年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并未接受徐兰的离婚诉求,然而她也一直没有放弃离婚的念头。


平常看着张平父母对孩子也是极其疼爱,便一直借女儿为借口,不断向张平父母狮子大张口的要钱。


2013年,张平脑出血中风,将这次婚姻推向了最后的决裂。看到儿子生活不能自理,张平父母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孙女那儿,以孙女的名义买房,买车位。


一方面对于丈夫生活不能自理愈发的嫌弃,另一方面发现无法从两位老人那捞到好处后,徐兰便从女儿身上打起了主意。


徐兰便再次起诉离婚,坚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多分割家庭财产。


考虑到张平的身体状况,一审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并支持了女方分割财产的想法。


对于一审结果,张平父母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想到曾经“淳朴”无比信任的儿媳会和自己在法庭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案情的最后结果是,中院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双方财产均由张平父母出资,将其主要财产判给了张平,徐兰得到了少部分赔偿金额,孩子依旧由徐兰抚养。


在庭审过程中,徐兰就一直表示自己对女儿有多好是一个多么称职的母亲然而现实情况是,在法院判决分割财产之后,徐兰还是选择把孩子交付给岳父岳母来抚养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我感到有点失落又有点儿开心。开心的是她想通过孩子获得更多的财产的愿望落空了;失落的是无辜的孩子今后要跟着如此自私的母亲一起生活。


每每遇到这样的案例,我都会感到心寒,心寒的是很多人生了孩子,却不知道怎么做父母了。


更让人揪心的是那些把孩子作为获取财产筹码的父母,在婚姻中,他们总是以自己的意愿为中心,根本就没有考虑小孩的实际情况,到底由谁照顾会更合适一些?


在成人的“婚姻游戏”中,孩子总是受伤最深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伤害自己最深的就是自己父母。


能伤人至深者,乃人之至亲。


2



婚姻中有像徐兰一样在离婚时为了获取更多的财产,把孩子当做筹码的母亲;


也有像张虎一样逼孩子母亲,通过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来达到降低抚养费标准目的父亲。


李丽(女 化名)与张虎(男 化名)在2013年领证结婚,后面生了一个儿子。


张虎是飞行员,年入百万。由于工作原因,两人常年分居,李丽便与儿子长期生活在娘家,自己父母帮忙照顾孩子。


虽然常年分居,但李丽对丈夫也还算是信任。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张虎婚内嫖娼,出轨被李丽发现。


更让人气愤的是,张虎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而到法院起诉离婚,并把所有的责任都怪罪于李丽,同时在起诉时还要与李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李丽长期与孩子生活在一起,自然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抓住了李丽的这个弱点后,张虎一步步紧逼,与其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来达到降低抚养费的目的。


考虑到自己并没有较好的经济条件,无奈之下,李丽最后妥协了,同意每月获取少额抚养费。


张虎作为飞行员工资收入非常高,一直就不愿意支付更多的抚养费。从最开始的男方只愿意支付每月的1000元,到最后争取到每月2000元,中间也是经过了多次调解。


收入高,但是对孩子这么吝啬的父亲也是少见,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但是却不愿意承担,这样的父亲也不配称之为父亲。


相比之下,我更欣赏那种有尊严的男女,孽缘也好,善缘也罢,在一起时幸福地在一起,分手时果断的斩断一地鸡毛;离婚后,继续承担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


3


那些经常在电视剧或者电影中看到的情节,在生活中也比比皆是:


“某父亲在打完离婚官司获得财产和孩子抚养费之后,活生生的把女儿打走了,也不去找女儿,不送女儿读书,让十多岁的女儿在外流浪,期间还通过打骂孩子来逼迫女方复婚......”


面对很多离婚案件,有人说,牵扯到情感问题的,没有对错之分;


然而对于这些把孩子作为彼此过招、获取财产筹码的父母,当然有对错。


在离婚后,部分父母总想着孩子归一方了,另一方就可以完全脱手,可以不用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


每次看到这样的父母很痛心,因为父母的态度和做法,使得孩子成为婚姻中最大的受害者。


他们在需要孩子时,把孩子当作维系感情的纽带,把孩子当做争取财产的砝码,一旦自己的利益达到了,就把孩子踢皮球似的踢出去。


可孩子毕竟是个人,而不是一个物品。


如果你问我:“作为一名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打了这么多离婚官司,为什么每次还会无限感慨?”


因为面对当事人,我是律师;而面对孩子,我同样也是母亲。


刘琬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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