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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标工程转包和分包处罚措施有哪些

来源:宋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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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中标工程转包和分包处罚措施有哪些

  承包人转包项目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

  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工程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可以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分包工程中,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4.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是转包行为无效,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工程转包和分包在法律责任、实施条件、业务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三、工程非法转包找什么部门投诉

  工程违法转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我国法律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法律快车提醒您,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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