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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0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被起诉离婚应积极应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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