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临沂律师 > 许仙凤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量:0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一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你的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规定了一定的时间。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许仙凤律师

许仙凤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3-5504-583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