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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量:0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法官判离不离婚是根据双方婚姻感情的,第二次不一定就会判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公安机关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日记、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法院。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生效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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