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6年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几个新规
来源:王凡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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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以后: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那么总共是10天;2、女职工除享受正常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3、经女职工公司同意,可再增加1-3个月产假。解读:新规总体对员工有利,比如婚假不再区分是否晚婚,产假不再区分是否晚育,而且增加了陪产假,公司要做好各种“买单”的心理准备,但公司亦可以通过完善自身规章制度而变得更“主动”,比如增加的产假虽然可以直接不批,但可以规定什么情况下批,转为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措施。@劳动法律师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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