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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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老人过世,哥哥改造房屋并过户,作为妹妹的我还能分到吗?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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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父母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父亲去世后,母亲讲平房分给了三个哥哥,后来哥哥讲平房拆了,改成了二层楼房,并在财产分单上伪造我的签名,讲房子过户了。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妹妹的我还能继承房屋吗?

【律师解答】

       这里涉及到的是继承问题和违法过户的侵权问题。关于翻建且过户后的房子问题中的妹妹能够继承的问题,无法一概而论,需要综合相关证据才能予以认定。

       首先,对于继承的问题。对于问题所描述的翻建前的平房,能够继承的是属于父亲个人的那部分。《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亲有留下遗嘱将平房分给三个哥哥,则母亲讲平房分给三个哥哥的行为是有遗嘱作为依据的,这种情况下妹妹对该平房没有继承权。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即母亲、三个哥哥以及妹妹、父亲的父母,都同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一场中的相应份额,这种情况下,由于原来的平房由于哥哥的翻建已经不存在了,客观上已经无法继承,但对于原房产中妹妹应得的部分,可以向哥哥们主张相应的补偿。

       其次,对于哥哥伪造妹妹的签名违法过户的问题,妹妹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查实签名确实属于伪造,妹妹可以要求房管局撤销过户。。

        最后,不管怎么样,家庭内部的纠纷如果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确实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如果实在无法沟通一致,可以诉至法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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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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