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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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火灾烧毁所有东西,如何证明自己的损失?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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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烧毁所有东西,如何证明自己的损失?

一、案情:

徐某开的生活超市被邻居家的大火烧尽,给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二十多万,但由于大火把进货的单据烧毁,提供不了重要的财产证明,所以无法起诉,其要想进入诉讼程序,则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需要哪些证据呢?

二、常见证据——责任认定书: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会做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简称责任认定书,这是认定起火原因,核定损失,查明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如果已经作出了责任认定书,则可以据此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则必须提供其他充分证据证明损失,这样就会增加胜诉难度,因此,如果消防部门尚未作出责任认定书,应要求其尽快作出,以便向责任方索赔。

三、没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怎么提供证据:

然而,并非一定要有责任认定书才可以起诉,在没有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如果有其他能证明损失的证据也可以起诉。何为其他证据呢,就拿方先生来说,如果他店里的进货单据全被烧毁,也无法进行鉴定,可以考虑用间接证据加以证明。比如货物被烧毁后,难以证明超市中实际存在的货量,则可以拿出进货量等证据,由法官凭借生活经验分析判断烧毁的货物的价值,具体为由发货单位出具供货证明,并结合物流运输单据,以及方先生支付货款的汇款凭证,并申请相关送货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店里的货物数量、价值,此外再最好搜集超市日常销售量的证据等等这些证据能够形成一条证据链,如果能再结合火灾事实认定书、火灾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推定其曾经从哪里进过多少货物、店里有什么货物,从而确定本起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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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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