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小心别因朋友圈惹上大麻烦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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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喜欢用朋友圈来记录生活的点滴,事无大小;有的人极少甚至不发朋友圈但是却经常出现在评论点赞上;也见过好多人没有自己的主导思想,人云亦云的转发着毫不知情的消息。然而可能大多数人没想过,朋友圈也可能让你负上法律责任。

先看两个真实事例:

2015年1月,一则名为“一家34口被残忍杀害,其中一名有孕在身。”的新闻,震惊全国。市民看过题目之后,就纷纷在朋友圈转发,转发次数达10万以上。文章最后的案发现场图片显示为34只老鼠,造谣者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5年5月“跑男来到哈尔滨”的新闻让整个冰城的人沸腾了,朋友圈内迅速转发,某商场已经聚集了大量网友。经查实,有关“跑男”要来哈尔滨的任何消息属于谣言。两名造谣者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500元。

类似的案件屡见不鲜,制造假新闻的人利用了大家的对朋友圈的关注,对身边亲人的担心散布这样的不实消息。

散布谣言的人会受到什么处罚?《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谣言者又要如何维权呢?

1、采取民事救济途径

  因为对方网络上发布不实消息,损害到你的名誉权,其实属于民事范畴,所以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以对方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2、寻求行政部门救济

  如果发现对方的行为比较严重,并且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那么建议报警,警方有义务处理,并且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的。

  但是,如果想要索赔的话,比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你现在还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进行刑事诉讼解决

  如果觉得对方的行为非常严重,涉嫌构成了侮辱或诽谤罪。那么就可以先到警方报案,警方立案受理后会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会积极提起诉讼。

  要是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并不起诉的,那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起你的民事索赔。

  最后,因为信息传播的加速,网络侵权无孔不入,即使足不出户,也可能被攻击诽谤,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都能泛起涟漪。因此,一旦发现对方已经严重侵犯自己的利益,损害自己的名誉权,就要及时采取可以救济的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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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运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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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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